流动人口综治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动人口综治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社区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社区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落实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强化管理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起流动人口在我社区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构建和谐环境,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我社区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我社区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我社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二、以抓“服务”为宗旨,加强基层管理工作流动人口
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服务管理工作,我社区坚持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我社区以入户调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手段,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
三、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我社区充分发挥其作用,建立领导小组,使我社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我社区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建档。二是强化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暂住人口选择的暂住处所看,租赁房屋居住是主要形式,因此,我社区以此为切入口,狠抓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社区领导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
四、提高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我社区十分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不断提高对他们的服务和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的平等,严厉查处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大力开展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群体中的矛盾纠纷。
我社区将继续深入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将其列为社区工作的'重点内容。使我辖区稳定、健康和谐的发展。
上半年,在市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中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有效救助。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为了让人们正确理解救助管理法规的要点和精神,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我们一如既往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定期在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街道),向市民和求助人员发放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单及救助引导卡;二是对救助工作中的发生典型事例,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宣传救助政策;三是充分发挥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设置的救助引导牌和各社区宣传栏的作用,并对救助引导牌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清理污损,查缺补漏。四是保持与吉安广播电台的长期合作关系,开辟专栏,定期宣传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的精神,让全社会都了解并关心支持流动人口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为配合新形势下救助工作的新情况、新需要,我们不断拓展救助业务。一是积极主动上街开展救助。在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时,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在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进行巡视,主动对符合救助条件,正在流浪乞讨的人员实施引导或护送其进站受助。二是认真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我们把建设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目前,征地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的支持。此外,对进入救助站的流浪未成年人采取了积极的保护措施,实行一对一的救助。三是认真做好妇女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公安部门解救出来的被拐买妇女,主动和救助对象的原籍联系,派出专人送往XX省救助站,为她们返家提供便利。
(三)部门联动日渐成效。今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下,给救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很多务工不着的人员因无力返乡,纷纷来站求助或流落街头。为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及时地得到政府的救助,我们在实行24小时值班制的同时,积极地和有关部门联系,巩固部门联动所取得的成效。按照“三城”同创的要求,我们同时还实行了每周一上街巡查制度。对街头流浪的乞讨人员,我们主动地把他们引导到站内救助。今年春节、“五一”和清明节期间就引导了130多人进站受助。在逢年过节或市里大型活动时,由局领导带队配合公安、城管同志,在中心城区的火车站、汽车站、步行街、人民广场等流动人口较密集的地段进行巡视,主动对正在街上流浪乞讨并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实施引导或护送其进站受助。
目前,我市共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中的流浪乞讨人员3900人次(含各县市),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30多人次,老年人27人次、精神病人55人次,为促进我市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救助管理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民政部门的救助站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实施临时性(一般不超过10天)关爱救助,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流动人口中的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进站接受临时救助,给落实救助政策带来一定的难度;另外,对于无法查清其基本身份情况的受助对象,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难以落实安置政策,目前市救助站院内还滞留了4名无法查明个人身份情况的流浪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急待安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劝请和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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