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青春随笔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大家对随笔应该都不陌生吧?随笔是一种很灵活随便的笔记或文体。那么,怎样才能写好随笔?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中青春随笔,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青春随笔1时光流转,青春在荏苒的岁月中翩翩起舞。
背起行囊,赴舟远去。李白出蜀以来,看见了高山于平原隐匿,看见了湍急的长江水在广袤的原野上纵横决荡,不禁感慨“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他日何处一展凌云之志,何时化作鹏鸟随风振翅“扶摇直上九万里”身为少年身,当令青春飞舞“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的李白在这盛世中提笔写下了大唐的壮美河山。是金子总会发光,李白受人引荐,被玄宗召见,一句“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是何等豪迈,此后陪玄宗及其妃子观花赋诗,杨相为其捧砚,高力士为其拖靴又是何等光彩!
李白在诗苑独醉,在庭前摆剑弄舞,酒入豪肠,三分啸作剑气,七分化作月光。抬头是星河明朗,细嗅是十里荷塘飘来的花香,如无少年背井离乡,如无少年青春之奔放,何来今日之风采。
遥想当年,头顶红缨,身披金甲,手握长剑,辛弃疾在疆场上厮杀,是战将,亦是意气风发少年郎。而今岁月沧桑,擦拭宝剑,寒光依旧,每逢风雨夜,入梦即是铁马冰河。“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曾经辛弃疾又何尝不是纵横沙场轻狂不羁的儿郎。
雄壮的号角,高昂的军歌,飞驰的快马,紧绷的弓弦,热烈的篝火,庄严的阅兵,激情的战鼓,飘飞的敌血,胜利的欢呼,将他们全部装进一个壮美的秋天,伴着漫天红叶,便是辛弃疾豪放的青春。纵使“可怜白发生”,亦曾有“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生后名”的酬筹壮志,那飞舞的青春定会在稼轩的人生中不朽!
古代少年热情奔放,近代的少年也在发光。
民国时,一位位先进的知识分子和革命将领皆为了拯救民族而寿终青春之时。他们的青春飞舞在后代心中,有人扛起了前人树起的旗帜,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思想觉醒了一个年代!李大钊早年便曾写下《青春》一文: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民族,青春之国家,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资以乐其元涯之生。
时光长流,但青春不朽,唯有拼搏么每天,方有来日之飞舞。我们生至华夏,目之所及皆是和平,皆应以奋斗定终生。我们前途一片光明,当飞舞我等之青春。彼方尚有荣光在,少年不惧岁月长!
高中青春随笔2今天狂风暴雨,无情的摧残这我的幼小的心灵,可是我知道,明日,是花开的时候,所以我会挺过今天,用微笑迎接明日的美丽。
困难无情的困扰着我,可是,我一想到明日就是光明,我就挺了下来。那风雨,像刀子一样的刮着我的脸,我全身是伤,可是,面对生活无情的折磨,我能怎么做?我该怎么做?我只有微笑的面对这一切,这一切,躲不过,必须经历,哪怕前方是荆棘丛林,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我也不能退缩,我只有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变得有足够的能力去面对这一切,我才可以见到明日的太阳,和那明日争艳的花儿。我相信,明日是花开的时候。
一辈子,也就是一天一天过来的。一辈子,可以分为很多个片段,我相信我的人生不会就这样低落下去,我相信我把这一切困难打败以后,迎接的是光明,迎接的是美丽,我相信人生也是有美丽的时刻的,我相信人生这条路上有困难,更多的是花儿美丽的陪伴。
纵使明日依旧狂风暴雨,又能怎样,总有一天会花开。我知道,等待我的不仅仅只是现在的这些困难,我知道,以后还会有更加困难的事情发生在我的面前,所以,我只能将这一切困难打败,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才有能力去接受日后更加烦心的困难,没有绝对的失败,哪怕失败了,我还会站起来,去接受上帝对我不公平的待遇,擦掉留下的血,哪怕跪着,我也不能停下脚步。
明日花开,我相信以后会有光明,所以,我现在必须坚强的面对这一切,才有机会迎接未来的甜蜜。
高中青春随笔3刚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是在网页上,读者对这本书的评价都很高,我以为是理论的书,讲述天才的故事。
同学买了这本书,我才知道这是记录精神病人访谈的话。说实话,看到是这样的内容,其实有点打消了我的积极性,没有当时那样迫切的想看的感觉了。
因为觉着精神病人能说什么,肯定是些疯言疯语,我是正常人,肯定是理解不了他们的想法,甚至是开始怀疑这本书的意义,但是一想到那么多人都喜欢这本书。
翻开这本书的目录,看到了几个比较有意思的说法,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个。
镜中,一个女病人说她在镜子前面坐了两天,一直在看镜子,发现镜子里的不是她,她做的动作,镜子里根本不动,而且镜子里的人在笑她,笑的很脏的那种,女病人说她不能动了,多亏喝水呛到了,然后她急忙跑开。
说实话,看到作者与女病人的对话,我是有点害怕的,有时候照镜子时间久了,心里会有些慌,古印度其实就有这样的一种刑罚,把罪犯放到周围满是镜子的屋内,几天以后人就疯了。
照镜子太久可能多少都会有些不舒服吧,只是没像这位女病人这么夸张,应该是把自己的不安无限放大了。
另一个比较有趣的说法就是永恒,作者认为的精神病人是位教师,不过已经待在家里好久了,一直在观察者静态的东西,她认为石头是有生命的,只不过不能轻易地动,一动就容易破碎,失去生命。她认为石头是感受不到我们的存在的,因为我们的生命对他们来说太短暂,它们的生命太长久,我们的生活在它们世界里应该是一闪而过的。
其实我是有点认同她的想法的,万物可能都有生命,在科学家没能证明花草有生命的时候,我以为它们是无生命的。
我心里是有点抗拒我认同这种说法的,因为她是精神病人,而我是健康的人,我同意她的说法,似乎我就不正常了,我并不想承认我赞同,又很矛盾。
有些病人的想法真的是超出了正常的思维逻辑,她们的概念理论其实比我们的都丰富,量子力学什么的,我完全不懂,也大概只有作者这样涉猎丰富的人才能进行交流吧。
看过之后,还是挺震撼的,虽然有的看不懂,理解不了,但我想也在情理之中吧。
读书总是会带来一些不一样的感受,多读书,读好书,在书中也可以见识到没有见过的事。
高中青春随笔4点点的欢笑,淡淡的忧伤,飞扬的青春,用歌声唱响十六岁的灼热年华,我的青春,我做主。
——题记
懵懂的岁月已悄然逝去,纯真无邪已定格在过去,我们的青春如霓虹灯般绚烂,却逃不过那繁华背后的落寞,从懂得什么是微笑背后的忧伤那一刻起,我们便踏上那条名叫“青春”的未知路。
没有期待中的那份惊喜,没有童话中可以让灰姑娘变成公主的水晶鞋,没有那可以接受无数鲜花与掌声的舞台。我们平凡如旧,我们有的,只是那颗火焰般热情洋溢的心。不是不想活得潇洒自在,不是不想叛逆、放任,不是不想不顾一切疯狂地追寻,只是在梦想与现实交锋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它们的差距,我明白了 ……此处隐藏7753个字……叹、无数次自作多情哼哼的美丽字眼,但我们拥有它时,总不免出奇地慷慨,犹如百万富翁一掷千金地挥霍无度。
欧阳斌的《青春如梦》中提出这样一个挽留青春的妙计——“减少十岁”。即将自己的年龄按实际数减去十岁,然后所有的生活方式都作相应的调整。不可否认,这的确可以产生一种补偿效益,至少可以在心理上弥补些许损失。然而我以为最根本的变革在于改变青春的量度单位,使青春的量度单位不再依赖生理而是依赖于心理。事实上,青年拥有青春,但不等于青春,如果你用“青春”作为青年的代名词,那么,你错了。青春绝不是青年的专利。心理保持青春的魅力之所以千百倍地胜过生理拥有青春的魅力,是因为它不受任何时空限制,不因人因事因地而异。然而,这一妙计又是那么不现实,减少十岁?怎么可能?只是在人们挥霍这份如梦时光时的自嘲自解罢了。如果说这是一个妙计,我倒会认为它更象一个“损计”。
如今,青春依然在忽忽流逝,如云,如梦——
青绿如黛的春日,起源于一叶碧。少男少女高傲的外壳下掩饰在如火的热情,爱在心里编织着未来的梦幻——可在这令色彩倾慕的时代,令太阳眩晕的年华里,有多少爱我们懂得,所谓之男女情感,到底是什么?在我心里,一个步入花季的女孩,唯有一份信念,一份坚持,那便是学习,美好的年龄,我不愿失去,失去后才懂得珍惜的遗憾遗留在这样的年龄里,未免太伤感?当意识到青春将要告别时,才蓦然醒悟:一个凝重而悲凉的时刻降临了!
生活的热望永远是灿烂青春的内核,而颓废和玩世不恭则是堕落的开始!
聆听着五四的旋律,谈起青春的美丽,更多的是感慨,是遗憾,是无奈,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今日,有多少人会静静地为曾经的热血青年哀思?
踏着青春节拍,怀着美丽梦想,开始出发吧!
高中青春随笔15一段相濡以沫的开始,一段花落无声的结束,留下了寂静,带走了狂欢。曾以为的刻骨铭心终化为风轻云淡,曾以为的风华正茂也成了遥想当年。原来,时过境迁,人走茶凉。再回首,我们早已成为故人。
入秋了,雨又开始断断续续的落,打湿了窗,掀起我满怀的惆怅。
冷香盈怀,秋意瑟瑟,这一场秋雨终是淋湿了一地的缠绵。独自坐在窗前,看乱红纷纷坠落成无声的寂寞,我唯有握紧手中的杯,无言的沉默。
有人说,雨天是放声哭泣的时间,而我觉得,雨天更适合安静的忧伤,那份不动声色的安静何尝不是另一种狂欢?一个人的雨天,适合待在屋子里,发发呆、写写字。
放首喜爱的歌,听一曲离歌如水一样漫过心田,又在心田未央幻化成你旧日的模样,激起无数旧时的片段。时光久远,我依旧无法掩藏念起你时的欢喜,也无法锁住清醒过后的忧伤。
回到最初的记忆。那一年,我们都是纯真的模样,那一天,阳光正好,那一刻,轻风微摆,你自对面来,笑如夏花开。只是一个不经意的擦身而过,你就成为我的念念不忘,成为我柔软的心事。正如那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爱不知所依,至死不渝。
曾为你拈花入墨,以流云为笔,将风中的思念轻轻挥洒。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你便是我一生的良人,我们会携着彼此,走过风风雨雨,笑看沧桑,直至老去。却不曾想到,早晚有一天我们都会长大,有些人的到来,仅仅是为了陪你走过一段旅程,所谓的永远,仅仅是个希冀罢了。
只是,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关于你我的故事,又怎能那样轻易地从我的记忆里抹去?在几年后的一个雨天,我再一次躲在回忆的角落,轻抚往昔的美好,是酸楚,是汹涌的眼泪。那些拥有过的幸福,如论多么动人,也早已变为碎片,成为我难以启齿的伤痛。我的笔尖已愈加消瘦,每每写下你的名字,笔尖都会微微颤抖。
终是自己太痴傻,虽没有海誓山盟,相伴一生的笃定,但你说喜欢我,我就认真了。身边的朋友都说,你长得不帅,对我也不够好,可谁让我喜欢你呢?喜欢你,眼里除了你,哪里还能看到别的。
我记得,你说过的最浪漫的一句话是,我是你的整个世界,你唱过的最好听的歌是《发如雪》,你为我做过的最感动的事是用一个红色的小石头亲手为我打磨了一个小葫芦吊坠,吊坠上刻了两个字—冰尘。有些话,可能你已忘记,有些事,可能你已记不清。不过没关系,我已原谅你。
喜欢文字的人,大多敏感而心软。而我,除了敏感、心软,还是一个念旧的人,我不想丢弃那些所有与我相关的人事。因为这,我的悲伤常常比别人多一半,我会忽而不快乐,忽而泪流满面。
从抽屉里找出来自你的那几封信,龙飞凤舞的钢笔字,密密麻麻写满了整张纸。四年了,时光真是快如流水。这四年,我也遇到了和你不一样的面孔,他们或帅气,或忧郁、或阳光,却终究不是你那张纯净的脸。这四年,我也经历了很多欢喜的事,但有些暗伤,无论过去了多少年,终究会像刺青一样,深深扎根在生命的某个角落,隐秘而疯狂地存在。
毕竟年少,不怕失败、不怕辜负,喜欢一个人,就以飞蛾扑火的姿势,将自己全部的真心交付。记得自己曾为你东施效颦的“写诗”,将那些长句胡乱拆分成一句无厘头的“诗”,记得自己送你一颗红豆,“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你可听过这首王维的诗?也记得自己曾给你写过手纸信,虽然只是两三页,却足足让我绞尽脑汁写了一周。
我们从陌生到熟悉走了好远一段距离,从熟悉变为陌生,不过是一个转身。终究,我们还是被时光的洪流冲散,所有的深情,不过一纸荒凉。我也不止一次的安慰自己说,散了就散了,要隐忍、要坚强、要洒脱。可毕竟付出过真心,哪有那么容易就遗忘呢?
我背着背包,离开有你的城市,去向远方,对自己承诺要忘记。
不想,当我置身于茫茫人海,看到相似的身影,依旧会僵住身体,不知所措。当我走在街角,听到熟悉的歌声,仍然会沉醉其中,禁不住红了眼眶。樱花雨落,忧伤泛滥成灾,我逃离了那座有你的城,却逃不出你给的回忆。就在某个恍惚的瞬间,我突然发现,我和你的联系只剩下仅存的那点回忆。
我们在生命的中途意外相遇,又在茫茫的人海突然离散。最美的总是短暂,流星划过,我们已生生站成两端,没有了许愿的必要。
光影暗淡,年华错落,那些无法兑现的诺言,终化作烟云,消散不见。曾经年少,你是我的良人,时光久远,我依旧念你千千万万遍,而你又在思慕谁?谁又为你笔尖飞花?倘若这尘世间所有的相遇,都会在光阴深处开花结果,那又该有多好。
月圆月缺,草木枯荣,分分合合,起起落落,皆是定数,关于人海中的故事,也自有它自己的宿命。想来,我们的一生也大抵如此,一边遇见,一边再见,何其惊喜,又何其落寞。这世间的事,多半遗憾,很多地老天荒的轰轰烈烈,也不过是昙花一现的冷冷寂寂。
这样的时节,空气里到处都充斥着一股冷清,在更深的秋天即将到来时,我为你写下最后一首诗:
我已经不再爱你
只是偶尔还会想起那个温暖的午后
你抱着邻家的小孩
穿过走廊
与我目光交汇时
腼腆又好看的微笑
也许多年后的我们会在某座城市的某个角落偶然相遇。希望那时阳光正好,希望那时我们能笑着问对方一句:好久不见。
彼岸花绝,忘川水尽。再见,我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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